货车生产企业要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确保新研发货车车型满足营运货车技术条件标准要求。2018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已经完成汽车强制性项目检验但尚未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JT/T 1178.1标准;2018年5月1日后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严格执行。
货车生产企业要在2018年5月1日前报送已经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已经完成汽车强制性项目检验但尚未取得新产品公告或CCC认证的载货汽车车型信息,技术支持单位核查汇总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办理营运货车手续时查询。
技术支持单位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010-62014121,010-62079727;邮箱:atestsc@rioh.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4月4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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