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政策一公布,立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交通运输部回应称,将加快推进货车“三检合一”,确保年底实现。
截至目前,已经有江西、青海、安徽、甘肃等省份已经立刻行动起来,出台当地的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细则:
江西
5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宣读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质量技术 监督局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 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安检)和综合性能检测(综检)依法合并,主要在三个方面做了调整部署:
一是统一检验周期和标准,货车检验检测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检验周期;货车安检统一执行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检验项目、方法、标准和报告全国统一。
二是整合重复检验项目,整合货车安检、综检项目,优化检验检测流程,不得重复检验检测、不得重复收费。
三是加强检验信息共享,推进货车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系统联网及检验检测数据信息共享。
青海
5月14日,为推进青海省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增效,提升道路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获得感,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青海省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青海省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启动。
一是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同检项目合并,实行“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二是统一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周期和年检年审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道路货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统一的检验检测周期,以该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为准。2019年6月1日前,道路货运车辆年审时间与年检时间实施统一,其年审日期统一为车辆行驶证年检日期。
三是落实普通货车省内异地检验检测。
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可在省内任意一家综安检机构办理检验检测业务,省内任何一家安检机构和任何一家综检机构检验检测数据互认,不重复检验检测,方便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开展省内异地检验检测业务。
四是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
对只具备检验或检测资质且有能力扩大经营范围的机构及时进行资质认定,方便检验或检测机构实现“两检合一”。
五是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资质机构的业务指导,按照“谁出报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六是完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推进普通货运车辆异地年检年审。
加快建成我省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服务系统,实现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异地检测数据联网传输,逐步推进车辆异地审验数据信息提交、审验和电子签章等。
七是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体验。
推广使用“交管12123”等APP预约功能,改进和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场内服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快速检测、一站式服务等多种便民特色服务,加快业务办理速度,减少车主等候时间,提升从业人员的检车服务体验。
山西
5月15日,山西省运管局组织召开了全省道路运输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共同研究解决山西省道路运输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不断强化建设交通强国的信心和决心,加快推动山西省道路运输行业改革发展。
会议强调,着力抓好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要加快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结果互认,统一检验检测周期;着力推进全省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联网,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在省域内异地检测。
安徽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合并道路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同时改革货车的检验检测周期,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自2018年起,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统一的检验检测周期,货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具体以该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时间为准,检验检测完成时间以全部检验检测项目完成的当日核定。
普通货运车辆可在省内的任一家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办理综合性能检测业务,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检测手续。普通货运车辆在办理异地检测时,应向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提交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送检人员身份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人为阻碍普货车辆实行省内异地年审。
安徽省还将推行货车预约检验检测,鼓励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提供预约检车服务,增设预约窗口和检验检测通道,方便货车“随到随检”。
甘肃
5月16日,记者从省交通厅了解到,自2018年起,甘肃省道路货运车辆综检和安检实行统一检验检测周期,货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具体以该车辆的安检周期时间为准。
《通知》明确,凡涉及车辆安全的检验项目,以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结论为准。在标准整合前,综检机构根据货车从业人员提交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直接采信安检结论,涉及安全检验的项目不再作为道路货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项,检验检测机构不得重复进行检测和收费。
陕西
记者5月17日从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即日起,陕西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始合并道路运输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中涉及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实现“两检合一”(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合一)及异地检测。
从今天起,陕西本省车籍的普通货运车辆可在全省的任意一家具备法定资质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办理综合性能检测业务,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检测手续。
对于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均应予以采信。普通货运车辆在办理异地检测时,应向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提交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送检人员身份证件。
下一步,陕西省运管局将加快省级道路运输车辆综检联网系统建设,开展陕西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联网工作,对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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