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于2014年开始组织制订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以下简称《617标准》)正式发布。
该标准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准包括7个部分、600多页、40多万字,内容完整、系统性强,对危险货物分类、包装、托运、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操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家为何组织出台此项标准,该标准内容较原先标准有哪些改变,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包装制造商、装货人、驾驶员等从业单位和个人来说,需要特别学习和掌握的内容有哪些?
解决危险货物运输标准“四大问题”
日前,物流商用车网有幸就此话题采访到该标准牵头负责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主任工程师吴金中。
一是标准分散的问题。据初步统计,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常见国家和行业标准有100多个,其中包括危险货物相关标准63个,包装容器相关标准41个,专用车辆相关标准13个,运输操作管理标准7个等。标准内容非常分散,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很难掌握。
二是部分关键内容缺失的问题。虽然标准众多,但是涉及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却没有明确规定。比如:“一品一罐”的问题,到底一种罐是否还可再用于运装其它危化品、装哪些介质等,现有标准没有明确说明。事实上,对于危化物流企业来说,很多罐可以做到“一罐装多品”,这样有利于提高储运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又如:少量危险货物运输与危险货物整车运输在标准上有哪些差异,哪些物质是强腐蚀物质等与危化品物流息息相关的内容,也缺乏明确说明。
三是各个标准衔接不畅的问题。危险货物运输涉及到的环节众多,包括托运、充装、运输、收货等。此前,这些环节上的各参与方之间,各自遵循各自的标准,相互之间缺少衔接,有时货物托运人不了解运输企业遵循什么标准,托运人也不了解运输企业遵循什么标准。而危险货物运输各方,需要共同传递货物的危险性要求等重要信息,缺乏这个共识就达不到衔接的目的。
四是与国际规则接轨不够的问题。原先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准中,如危险货物标志、车辆标准等,都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特别是现在,其中包括天然气、石油等大类,我国同时也有大量进口危化品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我国须与国际标准对接,特别是与包括中亚、俄罗斯执行的欧洲标准衔接,才更有利于国际化商业合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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