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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友注意了!交警路政5月1日后又有大动作!

发布时间:2018-5-7 15:04:14      点击次数:1567

  2018年,卡友们听到直接的好消息

  5月1日劳动节起

  由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去年公布的

  新修订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将正式执行

  转发提醒身边的兄弟,

  这两项规定直接会影响卡友的驾驶!

  一、交警部门不再当场收罚款,车主不再缴纳停车费

  以前车辆如果因故被扣留,交警会责令车主驾车到固定位置停车接受调查。而扣押期间的停车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支付呢?现在《新规》里给出明确说法:只要是在规定时间内,停车费无需车主缴纳。

  也就是说,以后如果在高速上遇见交管查车调查,中间所产生的停车费用,各位卡友将不用支付。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新规》第58条也明确指出:

  ①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②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④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而此前出台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让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就明确要求,交警路政不得单独查超,须在规范的治超点协同执法。

  联合执法,执法人员不得现场收取罚金,司机须卸货直到符合规定并开具处罚决定书之后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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